摘要:小农户经营现代化进程推进了农民以要素配置方式为基础的阶层重塑。这种重塑对农民个体和乡村治理都有着深刻的影响。各阶层在生产方式、资源利用、权力和利益需求等方面存在异质性,会改变村庄治理中的权力结构、信任关系、沟通渠道、公共资源分配方式和村庄秩序,但这种异质性并非是均质的,其影响亦非都是负面的。中间层、兼业层和贫弱层农民之间有易于调和的冲突,会推动形成以中间阶层农民为主的村庄治理模式,该模式既是对原有村庄治理的自我修复和更新,又能帮助小农户经营与现代市场对接。外源农民与其他阶层农民之间存在不易调和的冲突,会推动村庄治理重塑,形成有利于资本的新模式。为此,要注重区分各地农民分化的实际,着力提高政策的系统性、瞄准性和针对性,提升村庄治理绩效,为推进小农户经营现代化提供组织和平台保障。
关键词:小农户;阶层重塑;异质化;村庄治理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大国小农”是我们的基本国情农情,要注重解决小农户生产经营面临的困难,把他们引入现代农业发展大格局。[1]党的十九大提出要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扶持小农户经营现代化,有助于他们更好地发挥稳定农村就业、传承传统文化、塑造乡村社会结构、维护乡村价值和秩序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集聚群众力量。[2]近年来,农村社会经济体制不断创新,促进了各类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和重配,传统小农户生产内部孕育出各类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主体,原本相对匀质的农民群体正在分化成一个由多类型主体构成并相互作用的“组合体”,[3]农村社会内部以资源配置为基础重塑了阶层结构。当前农村阶层分化研究多是基于马克思的阶级理论和韦伯的多元分层理论,以职业、血缘关系为标准的横向分化和以经济水平、生产力水平和权力、土地等资源占有量为标准的纵向分化。中国小农是理性的,是“道义小农”和“经济小农”的综合体,他们的行为总是与约束条件下的资源配置相联系,与土地、劳动力、资金、社会资本等密切相关,资源配置方式变迁又会对农民的职业选择、收入、权力和消费、资源占有等状况产生重要影响。为此,本文根据经济资源要素配置为主、社会要素资源配置为辅的标准,将农民划分为四个阶层,分别是:贫弱农民阶层,半工半耕的兼业农民阶层,家庭农场主、职业农民和垄断竞争农业服务者为主的中间农民阶层,大规模经营者、农业企业家、垄断性农业服务供给者为主的外源农民阶层。其中,外源农民是来自于村庄区域外,特别是来自于城市地区,通常被表述为资本下乡、技术下乡等。
农村建设进入乡村振兴阶段,多元价值取向和利益诉求使分化后的农民对村庄治理绩效产生不同的期待,“同质化”时期的村庄治理模式无法有效应对,由此引发了诸如贿选、阶层比较诱发自杀等等矛盾冲突和社会纠纷,[4]村庄治理亟待优化。学界对农村阶层变化与村庄治理关系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研究对象和研究路径两个不同维度上,前者将农村阶层分化作为研究对象,分析其变化的原因、变化后对村庄治理活动,如富人治村、重构村级治理、农村民主建设和农田水利参与意愿等方面产生的影响;[5]-[8]后者是将农村阶层分化作为研究的视角和分析工具来考察诸如农村老年人自杀、农民上访、土地流转、农村人情、村庄信任等乡村政治、社会和经济现象。[9]-[11]这些研究大多是基于东部农村场域的实证研究,研究成果多集中在农村阶层分化对村庄治理的某一方面的影响上,缺少总体上的把握;相关研究也多止步于静态的探讨,将农村阶层分化作为一种结果而非过程。
小农户经营与现代农业相衔接的过程亟待较高水平的村庄治理为其提供组织和平台保障。优化村庄治理绩效必须领会共商共建、共享共担、共赢共富的精神实质,必须以全民、全面、共建、渐进为特点的共享发展为遵循,[12]准确把握小农户经营现代化过程中农民主体所发生的变化,了解他们差异化的利益和需求,分析这种差异的性质。引导异质化的农民在特征、禀赋、利益需求等方面相互契合的基础上,为解决农村社区权力结构失衡、信任程度不高、正规沟通渠道变窄、公共资源分配效率不高、秩序失范等治理问题,实现和增进村庄公共利益而进行协商与合作,助力实现村庄治理现代化。鉴于此,本文从不同阶层农民心理和行为方面的变化与交互作用入手,分析小农户经营现代化背景下,新的阶层格局对村庄治理目标和绩效产生的影响,并做出相应分析。
一、农村阶层重塑对村庄权力结构的影响
学界普遍认为,阶层重塑会瓦解经济平等基础上以干部为核心的传统权力结构,形成政治、经济权力二元性质的新结构,各阶层农民参与权力运行的意愿、能力不同。经济标准是农村阶层重塑的不可忽视的因素,但直接用经济标准衡量分化并探讨其对权力结构的影响略显单薄。声望作为社会资本的一种,是韦伯“财富、权力、声望”三位一体阶层分化标准的核心,其来源既可以是血缘、地缘等传统因素,亦可以是经济、职业等现代因素,是沟通传统与现代的桥梁,是农村社会阶层重塑的重要推手。为此,本文以声望变迁作为切入点,探讨阶层重塑对权力结构的影响。
首先,资源要素配置差异引致农村社会声望变迁。不同于城市社区,农村社会具有信息公开、透明和及时,整体价值趋同和共享,同一村庄的村民对善恶的标准差别不大等特征,不同农民之间的互动是具像性、现场性和不间断性。[13]频繁的面对面互动交往和高度对称的信息交流,帮助各阶层农民充分展现个体特征,他们凭借掌握的资源,与他人展开不均衡的“公和私”互动并通过相互之间的评价获取社会声望。资源丰富阶层农民在村庄互动中占有主动地位,他们有能力为其他人提供诸如道路硬化、修缮祠堂等普惠性公共服务和为困难家庭纾难解困等差异化的私人服务,而资源匮乏阶层农民却缺少回馈的能力,在被动接受服务的过程中逐步形成对资源丰富阶层的单方面依赖。“权力与声望的不平衡来源于单方面的交换”,[14]为了保障资源丰富阶层农民能持续性地提供服务,其他阶层农民需要回馈其所需的其它形式的资源,权力和声望的让渡就成为自然选择,双方形成均衡的互惠关系。“资源——声望”互惠关系在价值趋同和舆论透明化的村庄社会中会变成地方共识并得到进一步强化,声望由传统精英向资源丰富阶层汇聚。
其次,农村社会声望变迁会反过来影响村庄权力结构——瓦解传统的横向权力结构,形成以声望为基础的纵向权力结构。第一,声望变迁会削弱传统社会人情信任。声望差异导致农民间关注话题不同,弱化街头巷尾等村庄公共空间社会交往和遛门串户等私人交往,降低村民间互动交往频率进而减弱彼此的熟悉感。资源占有量不同的农民间单方向的“资源——声望交换”关系会阻碍彼此间其它有效人情往来的形成,会削弱传统社会的人情信任和关系。第二,声望变迁会弱化村庄共同体意识。声望的获取过程是个人在集体社会中地位、价值获取的过程。农村社会中声望具有排他的特性,声望向资源丰富阶层集聚,意味着其他阶层在社会地位和自身价值的争夺中很难得到满足,会造成占村庄多数人口的其他阶层逐渐丧失对村庄的认同感,在村庄事务中聚散不定,村庄共同体意涵趋于弱化。第三,声望变迁加剧纵向阶层认同。声望变迁和异质化会加剧农民在生活习惯、闲暇时间、娱乐方式等方面的差异,在村庄内部形成不同的圈子,圈子内部成员之间具有相似的作息时间、消费观念,彼此之间人情交往平等,形成有效的互动,构建高质量的、紧密的关系网络,对圈外的农民则略显排斥。这种变化会强化农民纵向阶层认同,弱化血缘等横向认同。
进一步看,在新的纵向权力结构中,权力大小与资源占有量又并非严格挂钩。差序格局的特征使得中国农民的人情交往是有范围和层次的。第一,经济实力雄厚的外源农民不一定获取更多的声望。尽管他们也会参与村庄互动,但其外来人的身份及逐利性特质又决定了这种参与是“浅尝辄止”的,他们会适当影响而非深入村庄权力运行,其他农民也不愿意将手中的权力和声望让渡给外源农民。第二,中间阶层农民是社会声望变迁的主要受益者。该阶层来自本村、扎根本村、依靠农业,具有较好的经济基础,对“生于斯、长于斯”的村庄具有很强的认同感,他们既有能力也有意愿参与到乡村发展和公共服务产品供给中,本村人的身份使他们对村庄的贡献更容易获得其他村民的正面评价,让他们可以获得源源不断的社会声望地位,再通过舆论转化成公共形象。第三,兼业层农民和贫弱层农民受制于现实条件,他们有需要却无能力提供覆盖全村多数人的服务,因此在社会互动中更多扮演追随者和权力让渡者的角色。
二、农村阶层重塑对村庄信任关系的影响
信任是一种态度,是人们在社会活动和交往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理性化的交往态度,是基于对自己安全考虑和行为结果的预期而形成的一种价值心理。[15]熟人社会中的信任是以彼此之间亲密关系为底色的人际信任,是“从熟悉中得到信任”,尽管并不重视契约,但其可靠性无可置疑,因为这是规矩。[16]但随着乡村社会由“传统”向“现代”的转变,信任将超越个人,逐渐依靠合约和公平的制度而形成制度信任。一般认为人际信任会阻碍分工合作的扩大化,从人际信任到制度信任具有变迁的必然性。[17]
与经济学经验相反,人际信任和制度信任的特征在当前农村社会中都有体现,并呈现一种融合并存状态。小农户经营现代化过程中,传统社会关联断裂、利益族群的差异化诉求以及契约精神、市场精神和法治精神嵌入等逐渐瓦解了村庄传统的人际信任,伦理习俗、舆论监督等软约束力下降;与市场相适应的契约型、制度化信任关系开始建立,村庄信任结构逐渐由“委托人—受托人之间的理性博弈”变为以农产品经纪人、农业合作社和村两委等为“中介人”的“委托人—中介人—受托人三者之间的理性博弈”。[18]但这个过程尚未完全实现,一方面熟人社会的特质使得村民习惯于在道德舆论约束下基于熟知来构建信任,而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主体尤其是外源主体被农民熟知、接受并产生固化信任需要一个长期过程。;另一方面小农户现代化经营的相关制度不完善,部分外源主体进村后重管理、轻交流,重契约,轻人情等作风弱化了他们与村民之间信任以及村民对相关制度的信任。因此,村庄内部的信任关系呈现传统与现代并存的局面,传统人际关系被削弱但依然具有生命力,契约型信任初步建立但刚性的制度约束还受到制约,两种信任之间存在着鲜明的张力。但二者并非完全互斥,二者存在相互融合的可能性,基于人情逻辑的传统信任关系是构建现代契约型信任关系的重要基础。
中国农村场域下阶层重塑对村庄信任的影响主要体现以下三方面。第一,兼业农民和贫弱农民是传统信任坚守者。他们是村庄的“原住民”、农业生产“一线者”、土地资源转出者和农业劳动力主要供给者,其心理活动和行为方式还较多地受到传统人际信任逻辑的支配,如在土地流转时倾向于同村内部的“亲邻先买”,对“不熟悉”的外源农民则显得有些顾忌。第二,外源农民是制度信任的推行者。他们与市场联系紧密,其心理活动和行为方式多遵循市场逻辑,重视契约、规则和制度的作用。现代化的农业经营需要规则,这是降低交易成本和提高效率的重要保障,但在农业现代化尚未完全实现的条件下,传统和现代难免会出现碰撞,一味的强调契约精神和制度规制而非巧用“熟人机制”和传统信任关系的“道德成本”,将极大地增加经营活动的成本负担。第三,中间阶层农民是传统信任和现代信任的结合体。作为本村居民,他们天然的具有村内信任优势,加之在农业公共服务供给上的共利性,该阶层更容易获得其他村民的信任。在农业生产过程中,中间阶层农民会利用乡村社会关系网络将本村农民组织起来,在土地流转和劳动力雇佣等方面获取自己所需要的生产资源;在农业市场交易中,他们又会遵循契约和规则,并利用自己与市场的紧密关系,在农产品销售、抵御市场风险、共享信息等方面帮助分散小农户与市场对接,助其实现经营现代化,最终实现该阶层口碑与效益双赢。
三、农村阶层重塑对村庄沟通渠道的影响
尽管小农户的存在具有必然性和合理性,但其与现代农业产业分工体系之间依然存在着结构性的矛盾,主要表现为“传统农民”与市场化的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主体之间的矛盾,这种矛盾多数由信息不对称所引致,并非是根本性的和完全无法消除的。沟通渠道畅通与否,能否确保市场信息、政策法规、利益需求等在各阶层农民之间公开传递,实现小农户分散经营与现代农业市场的信息衔接,是解决这种矛盾的重要手段。
以村两委为代表的正式沟通渠道是村内信息传递的权威,是建立和维护村内信任的关键。畅通的正式沟通渠道可以帮助农民掌握国家大政方针、市场政策等,克服农业经营过程中不同主体的猜忌和不满,调和彼此之间的信任冲突,提升农业经营效率。以小道消息、宗族、小团体等为代表的非正式沟通渠道是正式沟通渠道的补充,既可以传递消息、增进农民之间的了解,也可以散播破坏性的消息,是村庄治理中一把“双刃剑”,应通过监督和控制促使其发挥正向作用。随着互联网等技术在农村地区的使用,微信、QQ 等新兴媒体逐渐取代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成为村内时髦的信息传递手段,这是一种融合正式和非正式为一体的综合型沟通渠道,可以将分散在不同空间的人群通过虚拟在场实现重新聚合。农村地区网络基础设施的完善,为新型村庄沟通渠道的建立和完善提供了基础,新型农民诞生和务工农民返乡为新型信息沟通渠道的传播提供了可能。在农业经营现代化进程中,很多村庄都出现了组织权威弱化、依附化,资本嵌入等现象,对既有正式沟通渠道形成冲击和瓦解,使非正式沟通渠道存在失范的可能。新信息技术的运用又逐渐形成新的沟通网络,对构建虚拟村庄共同空间、维护乡村秩序产生重要影响。村庄社会沟通渠道处于解构——重构的过程中。
中国农村场域下这种沟通渠道的解构——重构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外源农民与村庄传统精英的“共谋”会瓦解正式沟通渠道。缺少人际信任的外源农民需要“雇佣”掌握村庄社会资本和政治权威的村干部在土地流转、招募工人、利益分配、纠纷调解等方面予以帮助,而“异化”的村干部则会凭借自身优势,利用对沟通渠道的把控将企业的资本意图和利益取向转变成村庄治理话语——对国家相关政策的拥护和落实,依此协助资本解决落地问题和应对可能的出现诸多难题,分担企业经营中的经济风险和管理成本。村干部成为企业的代表和农民打交道,并以此换取经济回报。这种社会资本和经济资本的交换造成村干部政治权威和村民代理人身份的偏离,[19]弱化了村民对村干部的信任,削弱传统正式沟通渠道的权威,使国家政策、市场信息以及村民需求难以有序输入正式沟通渠道之中。第二,中层农民通过非正式渠道沟通市场与小农户。熟悉农业、了解市场的中层农民是国家惠农政策的主要受益者,可以更直观地感受政策实施绩效,在正式渠道逐渐异化的情况下,他们利用自身在村庄社会关系中的地位和声望,通过日常交往、生产—雇佣关系、生产合作交流等非正式渠道将市场、种植等信息传递给底层或兼业层农民,重塑乡村信任。第三,以微信、QQ 等为代表的新型沟通渠道为底层或兼业层农民提供了参与公共事务的可能。新型沟通渠道的技术性可以实现集体虚拟在场,便于各阶层尤其是被排斥在村庄公共事务之外的底层或兼业层农民获取信息和表达意见,适当引导和监督可以帮助村民走向公共领域。这种沟通渠道消除了地域、层级和性别的障碍,每个村民都可以发表言论,在平等的话语表达中重构乡村社会关联,在持续互动中形成新的公共规则,培育乡村共同体意识,促进不同阶层农民间的信任、互惠、合作。
四、农村阶层重塑对村庄资源分配的影响
村庄公共资源分配主要涉及政治资源、自然资源、公共服务供给等方面。不同阶层农民在资源分配过程中积极参与、相互调和与有效联动,是实现村庄善治的基础。有限的资源如何在异质化的需求之间进行分配是不同阶层农民对村庄公共资源产生争夺的根源。政治资源的争夺在前文论述已有涉及,此处主要对农村阶层重塑与自然资源和公共服务供给分配关系进行分析。农业生产经营具有较强的资源依赖性,自然资源在同一时空内是有限的,依附在自然资源之上的诸如农业机械、水利设施等公共服务供给资源也必然是有限的,有限的资源如何在同一时空内的不同生产规模、能力和需求的各阶层农民之间进行分配和占有成为实现小农户经营现代化目标所必须的要解决的问题。以水资源分配和使用为例,水是农业生产发展所必需的资源,其分配与利用需要依托农田水利服务设施,水资源自身多寡并不一定带来不同农业经营者对水资源的争夺。在小农时代,贫水地区“同质化”的农民也可以在社会资本的动员下,在一定外力的组织和约束下,建立农田水利合作关系,共同克服水资源短缺问题。水资源争夺的根源在于因生产经营方式和生产规模发生变化而产生的对水资源分配方式要求的变化。农业生产规模和方式异质化后,农民群体之间的小型农田水利合作基础逐步瓦解,农村税费改革又使得村庄小型农田水利的供给和管护缺乏强制性的规则约束,[20]不同农民对于参与水利设施治理的兴趣、效用、预期和机会成本都发生了变化。如何兴建水利设施有效进行水资源供给,即水资源分配的方式成为焦点,在同一空间内,分化农民很难共享一种水利设施。
中国农村场域下,这种对资源分配的争夺主要在外源农民和其他阶层农民之间展开。第一,中间阶层、兼业层和贫弱层的农民之间需要合作。由于生产规模小、经营分散,他们对水的需求也是小量的、分散的,这使其需要彼此之间合作、共建水利设施以满足对水资源的需求。合作意味着对组织性具有高度依赖性,需要有规则制度和规范来约束行为,需要强制性和领导者的作用。[21]村两委、中层农民等都是这种组织者功能的承担者,他们利用自身影响力来组织水利设施的修建、维护及所需资金的摊派和收取,组织农民在合作的基础上按次序分配水资源等,小量、分散的用水需求在规则和秩序的约束下可以最大限度地得到满足。同时,小量、分散又不失灵活的用水需求亦不会对水利设施形成巨大压力,无需政府大量资金投入。以笔者调研的Z 村为例,大小十几口水井和塘堰是Z 村主要水源地,基本可以满足中小农民的生产需求,当遇到极端天气时,上游水库也会放水。需要强调的是,上游水库放水仅是应急保障使用,并非日常灌溉。第二,外源农民与其他农民之间存在争夺。资本化、规模化经营的外源农民对水资源的需求是巨大、连续和集中的,必须依靠水库、河流的大量供给和良好的水利设施来输送,换言之,外源农民需要的是完善水利基础设施而非水利供给规划、组织等服务,村庄现有水井和塘堰的储水量和管道设施输送力显然不能满足其需求。各阶层农民对水资源分配方式需求不一致,原有合作式供给方式和服务体系解体,Z 村农业生产陷入水资源使用困境,不同的需求又使双方无法在新的供给方式和服务方式上达成共识、形成合作。在这种背景下,双方都对政府提出了水利服务需求,彼此展开争夺,从实际结果看,外源农民的需求似乎更能得到满足。
五、农村阶层重塑对村庄秩序的影响
村庄秩序是指村庄内部各部之间的平衡与协调以及个人之间能够形成对互动和合作关系的合理预期,按其来源可以分为外生秩序和内生秩序。外生秩序被用来描述政策、规划、基层政权直接行政命令或间接影响力等外来力量所带来的村庄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等方面的准则;内生秩序则更多是指村庄内部经过长期的生产、生活而逐步形成的,以村社共同体意识为基础的、约定成俗的、人们共同接受并遵守的行为准则和生活样态。近年来,党和国家出台了土地流转制度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一系列政策措施,顶层设计的变化会逐步改变村庄治理的主体权责和结构,引发村庄外生秩序变化;制度、政策的落实会引导土地流转、技术、资本、基层政权力量等外生变量直接而快速地嵌入村庄生活的各方面,改变农民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引起村庄权力结构、内部信任、信息传播方式等内生秩序的变化。可以说,农民阶层分化过程也正是村庄秩序再造的过程。由于主导力量不同,村庄秩序再造会显示出自我修复和重构两种特性。
在农业发展条件一般、思维相对保守的中西部农村,其秩序变迁更具有自我修复特征。出自本村的中层农民在农业现代化经营进程中的影响力大于外源农民,尽管可能经济上并不合算,兼业农民和底层农民还是更倾向于将土地和劳动力流转给中层农民,这个过程也需要签订契约合同,但村民之间的互动更多是遵循道义逻辑、受村庄伦理和道德舆论的制约,发生纠纷问题时,熟人机制能颇高效地解决问题。中层农民在生产经营、社会生活过程中更注重人情往来,也愿意承担社会责任,以“单向馈赠”的方式间接给其他村民带来福利。中层农民的生产生活圈子在村里,经济实力相对雄厚和“乐善好施”的声望与留村的老弱妇孺形成对比优势,他们对村庄基础设施建设等公益事业比较上心、对村庄治理活动也保持有较高的热情。中层农民与村庄内留守的村民一起成为维护传统村庄秩序的中流砥柱。由于基础条件、自然禀赋等方面的限制,外源农民进入这类村庄较晚,影响力不如中间阶层农民大,但其发展速度很快,以中层农民为主的秩序自我修复可能会随着外源农民的深入而被打破。
在农业市场化进程更快的东部农村,其秩序变迁具有重塑特点。以外源农民为主的大规模经营是农业经营现代化的主要形式,遵循市场逻辑的外源农民在履行契约时较少考虑村庄伦理因素,在农业经营中并不愿意承担太多的社会责任。规模化、精细化、机械化和现代化的农业经营方式对农业从业人员综合素质提出一定的要求,流转土地后形成的剩余劳动力无法全部转化为农业雇工。这造成除地租收入外,大部分农民的家庭生计与农业经营彻底脱钩;农业经营也不再依赖于农村社会网络提供帮助。这种脱离破坏了村庄生活的多样性和依附于传统农业生产之上的礼俗活动、关系网络等,瓦解传统村庄秩序的可持续性。与此同时,农业经营和村庄生活的惯性使外源农民在整个经营过程中始终绕不开如何对农业生产进行组织和管理,特别是劳动力的雇佣使用问题,而这些问题的解决几乎无法脱离乡土社会资源,必须不同程度地利用村落的正式或非正式规则,[22]换言之,他们需要对村庄秩序进行重塑。实际上,当前农业生产经营中所采用的“公司+ 农户”“公司+ 合作社+ 农户”“分包制”“反租倒包”等形式都是外来资本对村庄秩序的重塑,这种重塑后的村庄秩序以市场化为核心,以为资本服务为主要目的,是资本市场的组成部分。
六、结论与讨论
小农户经营与现代化相衔接过程中,农村社会呈现阶层重塑趋势,农民按照资源配置差异正在经历阶层分化。不同的农民在生产方式、资源利用、权力和利益需求等方面呈现出异质性,此种异质性会逐渐肢解、改变村庄治理中原有的权力结构、信任关系、沟通渠道、公共资源分配和村庄秩序。但这种异质性并非是均质的,对村庄治理的影响亦并非都是负面的。中间阶层、兼业阶层和贫弱阶层的农民之间在资源占有、需求和利益等方面存在差异,但是彼此是可合作的,基于乡村社会网络等作用的发挥,这种异质性会推动形成以中间阶层农民为主的新型村庄治理模式,这种模式既是对原有村庄治理的一种自我修复和渐进更新,也能帮助小农户经营与现代市场对接。外源农民与其他阶层农民在需求、利益等方面存在不易调和的冲突,这种冲突根源于两者之间生产方式和生产目的的不同。这种冲突始于公共资源的争夺,而后扩展到村庄生活的各方面,嵌入村庄正式沟通渠道,裂解村庄内部的权力结构、信任关系和村庄秩序,推动村庄治理重塑。
有鉴于此,再来看小农户经营现代化背景下村庄治理模式的选择,其目的是为了满足分化后各阶层农民的需求,其本质就是村庄采取何种方式推动小农户经营现代化,实现乡村振兴的问题。是适应以大规模经营、企业化经营为主的农业经营现代化需求,对村庄治理进行重塑?还是适应以家庭农场主、种植大户等中间阶层农民为主的农业经营现代化需求,对村庄治理进行修复性重塑?还是在二者之间折中?若要兼顾二者,又如何协调二者的矛盾,尤其如何消解大规模经营对其他阶层经营者在资源俘获能力等方面的天然优势?以中间阶层农民为纽带而发展起来的农村社会内部适度规模经营否能抵御大规模经营利用自身优势对其的瓦解,并成功实现分散化经营的中小农与大市场衔接?这些是构建与小农户经营现代化相适应的村庄治理模式,实现乡村振兴需要思考和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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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行政管理》2020年第2期
作者简介:谢迪,湖北大学湖北县域治理研究院乡村治理中心主任、华中科技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研究人员,湖北大学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讲师;李荣娟,湖北大学湖北县域治理研究院院长、华中科技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研究员,湖北大学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武汉430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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