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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有效化解基层矛盾调研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8-05 浏览次数: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是从宏观上作出的重大论断,反映到微观上来看,局部地区的基层社会矛盾也在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而不断变化。因此,如何适应新时代新形势新要求、有效化解各类社会矛盾,是基层社会治理必须面对的关键问题。为此,结合工作实际,对惠州仲恺高新区进行专题调研,有关情况如下。

一、当前该区社会矛盾基本情况

要提升化解矛盾能力,首先必须对矛盾本身有清醒的认识,及时掌握矛盾的外在表现、问题本质和发展趋势,并对当前工作成效有准确的判断,确保对症下药、药到病除。先从以下几个方面的情况对该区进行侧面的观察。一是近年来,该区“两抢”案件呈现逐年大幅下降的趋势。二是刑事和治安警情呈现逐年明显下降的趋势。违法犯罪率的变化毫无疑问是判断社会稳定风险的重要指标之一。由此可以看出,该区社会矛盾总体可控,社会环境保持安定有序,群众的安全感逐年上升。尽管该地区社会大局持续稳定,但也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一是近三年来该区信访数量没有明显下降,市民热线数量不断上升,二是近三年来人民调解案件数量也没有持续明显的下降,而且2020年以来还呈现了一定增长。对此,必须高度重视做好防范化解社会矛盾工作,切实提升工作水平,持续维护基层和谐稳定。

通过调研掌握的情况来看,当前区矛盾纠纷突出表现在以下大方面。

一是土地问题成为农村基层矛盾纠纷的重点领域土地一直是最重要的经济资源,因此,涉及土地权属的问题极其容易引发社会矛盾纠纷。而以往土地流转不规范、土地使用监管体制机制不足,加之个别矛盾隐患未及时妥善解决等原因,导致土地纠纷问题较易成为历史积案,化解难度大。二是征地拆迁成为农村基层矛盾的易发多发领域。近年来,该区持续快速发展,市政项目和经济项目建设如火如荼,涉及征地拆迁项目多。经过各相关单位特别是基层干部的努力,积极做好协调沟通,总体上取得了群众较为满意的结果。但因种种原因,因征地拆迁等问题引发的来信来访屡见不鲜。三是劳资、劳务领域矛盾纠纷形势不容乐观。从多个渠道收集的社会矛盾类型分布来看,该区涉及劳务或劳资相关的纠纷依然不少,这与该区企业众多的实际情况相符合。2020年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和经济下行压力的影响,劳动部门共处理劳资纠纷案件数上升较为明显。四是问题楼盘领域矛盾纠纷影响突出。此类矛盾纠纷的突出特点是涉及人数往往较多,容易发生集中大批量上访或者群体性聚集的情况,在社会面形成较大负面影响。近年来,该区问题楼盘类信访案件占信访案件总量比重较大,原因主要是群众集中对个别楼盘有关问题进行重复信访。五是其他矛盾纠纷也不容忽视。如涉及环保领域、市场监管领域、“两违”整治、城市管理等矛盾以及经济合同纠纷、家庭男女纠纷等,此类矛盾一般影响面不大,但也较为常见,个别的容易成为影响基层稳定的“灰犀牛”事件。在突出违法犯罪问题方面,虽然近年来“两抢”等类型案件大幅下降,但网络诈骗犯罪等问题依然突出。

二、当前仲恺高新区基层社会矛盾化解的主要方式及其成效

目前已建立起了一套较为完整(但可以继续完善)的社会矛盾多元化解机制,对不同的矛盾纠纷一般应用不同的化解方式。例如,损害赔偿纠纷、邻里纠纷、家庭婚姻纠纷等通过调解居多;民间借贷纠纷、各类合同纠纷通过诉讼居多;大量日常的基层社会矛盾纠纷则通过向政府部门信访的形式表达诉求。各种化解方式的成效情况简要分析如下。

调解方式解决矛盾纠纷的最终效果好,但工作力度有待加强。如果从社会矛盾纠纷的解决终局性来看,调解手段最具优势。调解分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仲裁调解等,在此主要是指人民调解。近年来,该人民调解成功率基本都在90%以上,2019年以来登记在册的达到了100%成功化解。而且,对于调解结案的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协议的履行比较到位,农村基层的日常性矛盾大部分都可以通过调解工作得到解决,实现“小事不出村”。当前社会矛盾多元化,很多矛盾采取非诉讼的调解方式在最终效果上更容易让多方合意,达到“案结事了”的效果。但从现实中来看,大量基层社会矛盾涉及需要行政部门作出回应的诉求,无法由人民调解员直接调解;同时,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运作不够规范、经费缺乏,加上相关工作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还不完全适应当前民间矛盾纠纷形式、主体、内容多样性及复杂性对化解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以诉讼方式解决矛盾纠纷的化解效率高,但最终效果仍有偏差。诉讼方式受到严格的程序控制和有约必守原则的限制,其判决结果具有强制执行力,因而具有一锤定音的意义,对化解社会矛盾的效率较高。目前,该区人民法庭案件压力较大,尤其是实行立案登记制以来,法官月人均结案数不断飙升。但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矛盾纠纷,相比其他方式在程序上较为繁琐且需要较多的时间成本、经济成本,使得诉讼不容易成为群众解决矛盾的第一选择。另外,有时存在法院认定“合法”的事情,个别群众却认为不“合理”的情况,变成“案结事未了”,群众转而寻求其他方式解决问题,进而引发涉法涉诉问题重复信访。

以信访方式解决矛盾纠纷的工作力度大,但化解效率存在不足。信访是除法律解决途径以外的行政解决途径。虽然信访对于群众来说是一种直接的诉求表达形式,但由于信访信息要经过信访部门工作人员的筛选,然后递交有关领导机关进行处理,故信访是一种间接的社会矛盾化解措施。很多矛盾纠纷进入信访途径后,最后的化解还是依靠调解方式或诉讼方式进行,因此化解效率上存在不足。但是由于群众法治意识和法律习惯还较为不足等原因,不少群众习惯把信访作为化解重要矛盾纠纷的第一选择。另外,少数群众“信访不信法”,笃信“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近年来,该区在信访工作上力度不断加大,区领导包案、接访等工作扎实推进,化解了众多疑难案件,成效值得肯定,但信访压力依然凸显越级访或者集体访时有发生。

三、进一步提升基层社会矛盾化解能力的工作思路

就如何进一步提升化解社会矛盾能力,笔者提出以下思路:

(一)重引领,搭平台,壮队伍,汇聚共建共治的群众力量

要注重加强基层党建引领能力。通过调研发现,哪个村党的建设工作有力、班子能力强,哪个村的矛盾就会比较少、发展势头就会比较足。当前,在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化解社会矛盾方面,部分基层党组织未发挥应有作用。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各基层党组织和各相关部门要扎实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切实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基层党组织特别要坚持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疾苦,以实际行动赢得群众肯定,提升服务群众、凝聚人心、化解矛盾的能力。

要注重拓展群众参与治理方式。一是在开展基层治理中秉承“以人民为中心”的核心理念,不断完善基层协商民主,做好村居决策议事的民主制度规范化,强化村级“三资”监管,通过最广泛动员群众参与村级决策,从源头预防矛盾发生(如该区某街道一社区建立“党员E起议”议事会,搭建民主参与社区治理平台)。二是大力培育孵化社会组织,为群众搭建自我组织和自我调解的平台,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矛盾化解方面的信息预警、对话桥梁、调解疏导等作用,为实现“共建共治”夯实有力支撑(如提供心理疏导服务的社工组织等)。三是积极弘扬志愿者服务精神。在平安法治建设中,扎实开展群防群治工作,鼓励各方面志愿服务者参与到社会治理中来,在日常工作和重大突发情况中为维护社会和谐有序贡献积极力量。

要注重加强调解专业队伍建设。一是要切实增加人民调解工作的人财物保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重点围绕各类行业性、地域性、专业性调解组织的规范化建设、实体化运作,统筹协调解决机构升级、人员落实、场所建设、运行经费等各项保障,积极支持保障矛盾纠纷专项基金和政府购买调解服务经费。二是要创新人民调解员管理机制。创新完善专职人民调解员选聘、培训、管理、考核、奖惩制度,严格设计专职人民调解员的职业准入条件,做好“传、帮、带”培养工作,不断提升调解员素质和职业化水平。探索建立乡镇(街道)矛盾纠纷化解民间组织,吸收“两代表一委员”、政府工作人员、辖区民警、农村老党员、专业法律人员等群体担任人民调解员,开展跨村连片调解、流动调解活动,实现调解工作全覆盖。三是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或相关社会组织建设。专业人员掌握有关政策法规和调解技能以及相关诸学科专业技术知识,在涉及土地、医患、环保、建筑、交通、物业等方面,能够及时有效地化解特定行业和专业领域出现的难点、热点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抓衔接,促整合,分责任,增强法治导向的制度保障

要加快多元化解衔接平台建设。《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明确提出,省、市、县、乡镇(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是整合社会治理资源、创新社会治理方式的重要工作平台。要积极参照标准要求,坚持资源整合、整体联动思路,谋划推进各级综治中心建设,充分发挥“中心”在全区各级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中的“龙头”作用。在区、镇(街道)两级综治中心优化整合信访接待、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平台,促进多种化解方式的力量整合。同时,进一步完善访调、诉调对接机制,明确可以调解的矛盾纠纷范围、信访事项调解工作程序、涉法涉诉案件调解工作程序、调解工作期限等,通过访调、诉调对接机制,力争就地解决矛盾纠纷,促进信访积案消解。

要推进社会矛盾信息收集整合。要重点抓好矛盾排查化解主体的责任落实,强化制度建设。建立村(社区)、网格矛盾纠纷排查上报机制,明确网格员、驻村干部、村干部、基层站所人员职责分工,建立统一的矛盾信息报送机制。建立健全村居(社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责任制,将排查化解成效纳入镇、村两级组织建设考核、村干部综合评价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月排查、月分析、月报告”制度,并对矛盾情况和开展人民调解情况进行报告。落实有关工作联席会商制度,对紧急敏感信息,各部门之间要积极通气,共同研判,对涉及多个部门的矛盾纠纷要找准主抓单位和协办单位,及时将相关矛盾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

要落实干部接访包案工作责任。通过镇街干部“驻村连心”、机关干部“挂点对亲”,党员干部“联户交心”,积极开展包村入户工作、党建联盟工作、“一村一警”工作等,用脚步丈量民情,让干部走在一线,第一时间在源头解决矛盾和群众诉求。落实初信初访首办责任制,坚持每日有镇街党政领导接访,每周区党政领导接访等活动,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制,定期做好信访案件分析研判和重点督办,压实矛盾化解工作责任。

(三)组网格,强科技,育文化,提升社会治理的精细程度

要全面构建网格化治理机制。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健全社区管理和服务机制,推行网格化管理和服务。网格化就是将管理区域按照一定的比例和原则划分各个网格,在网格内配备相应的组织管理人员,以网格为单位进行“微治理”。要按照我市关于“网格治理、争创一流”的工作部署精神,全面加强网格化治理体系建设。一是要通过统筹协调全区各职能部门网格资源的整合,及时调整优化网格单元,强化网格员队伍建设。特别是要从此次疫情防控工作中总结经验,结合乡镇体制改革等工作,形成多网合一、分工明晰、协同高效的工作机制,使网格力量能够迅速动员、有序参与各项工作。二是要积极借助信息化手段,建设、完善和充分使用好仲恺高新区网格化综合管理平台,加强我区互联网与政务服务的深度融合,统筹管理公共数据资源,推进政府信息资源整合利用。同时,大力推进网格巡查、事件录入、事件交(转)办调处等工作,提高事件录入效率,确保网格事件办结率保持100%。三是要推动网格治理与“一村(居)一警”、人民调解、基层党建等工作充分融合,整合网格内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力量,将外来人口和出租屋管理和农村、社区、企业等日常管理工作都纳入网格治理范畴,实现责任落实到网格、资源下沉到基层、治理动员到群众,通过网格让社会治理的“末梢神经”更敏感、更畅通。

要全面强化科技支撑作用。坚持向科技要效率,积极提升智能化工作水平,为化解社会矛盾提供精确全面的信息支撑。一是大力推广应用“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系统”。结合该区流动人口众多的实际,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和责任落实,加强软硬件配套,强化流动人口信息采集二是进一步推动“智慧新警务”建设。搭建社区警务网络管理平台并研发警务APP应用,多渠道推进基础信息采集,大力提升基层大数据作战能力。扎实推进“雪亮工程”建设,实现重要部位、复杂场所、薄弱地区公共视频监控全覆盖,强化应急指挥能力和治安防控水平。三是积极完善“互联网+矛盾化解”平台的建设,各行业领域要探索在网络平台上解决矛盾的机制,提高群众办事的便利程度,推动实现足不出户解决大小矛盾。

要积极培育平安法治文化。以文化人,润物无声。要以法治、自治、德治相结合为重点,采取综合性品牌创建措施,营造浓厚的平安法治建设氛围,为减少社会矛盾的发生提供良好的基层文化土壤。一是持续推进民主法治村(社区)、平安细胞、无毒单位、无邪单位等创建活动,全面深入基层社会每一个角落,动员基层群众普遍参与到平安法治建设中来。二是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家规家训、公序良俗的教化作用,积极宣传鼓励好人好事、文明家庭等良好社会风气;搭建全方位多样化的公益志愿服务活动平台,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各类社会矛盾的预防和化解工作。三是完善村规民约软法治理体系、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民普法宣传教育体系等,创新方式方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素养。

四、结语

基层社会矛盾化解作为一项长期性系统工作,需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提高法治思维等科学思维能力,紧紧围绕建设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制度和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工作全局,从多领域、多视角、多方面综合展开,切实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有序发展。

 

作者简介:

温天然(1990年-),男,汉族,广东梅州人,湖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硕士在读,就职于惠州仲恺高新区委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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